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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京华激光京华激光(SH:603607)2025-08-27 10:4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在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基本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3 年以上从事金融、财务审计、工商管理、 法律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二)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金融等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履行职责; (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语言表 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