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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6886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誉辰智能誉辰智能(SH:688638)2025-08-27 10: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 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因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 效。 第五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