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辰智能(6886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本规则第五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市誉辰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