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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信邦智能信邦智能(SZ:301112)2025-08-27 10:4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 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