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海种业(00204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发行的证券 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法定期限内,报送证券交 易所,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的主体。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