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永冠新材永冠新材(SH:603681)2025-08-27 10:46

第四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