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永冠新材永冠新材(SH:603681)2025-08-27 10:4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信息披露 - 在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8] 会议通知 - 常规提前3日,紧急情况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1] 会议举行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通过 - 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表决[12][13] 会议方式 - 现场召开为原则,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6] 出席规定 - 可亲自或委托出席,独立董事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16]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并含多项内容[17][18] 职务撤销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会议记录 - 应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出席成员签名,含多项内容[18][19] 结果通报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19] 保密义务 - 出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19] 规程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