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7]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细则规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0] - 董事会秘书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解聘[10]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要求董事会秘书及时履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14] - 董事会秘书应在规定期限回复监管机构问询等并提交报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