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6] - 公司可要求重大信息知情人签保密协议等[8]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登记核实[11] - 内幕信息流转按程序经批准,传递时告知相关登记[12] - 公司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5]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八类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十年[24]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24] 违规处理与特殊事项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追究责任[29] - 筹划高送转方案及时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18] - 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19]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9] - 重组事项有重大变化或未披露重要要素补充提交档案[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26] - 内幕信息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