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五条 对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 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