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永冠新材永冠新材(SH:603681)2025-08-27 10:46

制度修订 -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1] 交易原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须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4] - 不得用募集资金交易,要合理配备专业人员[5] 额度限制 - 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预测金额或获批借款授信金额,交割日期需匹配[6]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制订业务方案、操作及管理等[11] - 内审部负责审查监督[12]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13] 操作流程 - 财务部门制订交易计划经审批后实施,选产品签协议,登记并跟踪报告[14] 保密与监督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业务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由内审人员监督[16][17] 结算与风控 - 财务中心按合约及时与金融机构结算,公司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止损限额[18] - 财务部门跟踪价格变化,评估风险敞口,提交分析报告并评估套期保值效果[18] 报告与披露 - 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门提交报告方案,达披露标准公司及时公告[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衍生品交易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19] - 内审部门进行不定期审计与监督[19]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交易情况[20] - 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3]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等[23] - 交易业务应遵循上交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23] - 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达监管标准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3] 责任追究 - 违法违规开展交易或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将被严肃处理[25] - 日常监管中上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制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