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60305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7] 提名规则 - 股东持股3%以上可提董事,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13] - 提名需会前二十日提交资料,委员会审查报告[13] 会议规定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过半数通过[16] 记录与细则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 工作细则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7] 提名规则 - 股东持股3%以上可提董事,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13] - 提名需会前二十日提交资料,委员会审查报告[13] 会议规定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过半数通过[16] 记录与细则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 工作细则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