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倍加洁(6030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倍加洁倍加洁(SH:603059)2025-08-27 10: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13] 业绩预告披露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6]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或升降50%以上,应在半年度结束后十五日内预告[16]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收低于3亿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6] 报告审计要求 - 半年度报告财报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况必须审计[13] - 年度报告财报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3] 其他披露情况 - 预计数据无法保密等情况应披露业绩快报,差异大时披露修正公告[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有进展变化也应及时披露[22][23] - 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3] 披露工作管理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27] - 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经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董秘组织披露[30]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秘审核报送[32] 保密工作责任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也是责任人[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范围并签保密协议[36] - 生产经营知情者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信息[37]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防止泄漏[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