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6030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刚)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2]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具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要求[4]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人员不能担任[4]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能担任[4] 独立董事兼任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7] - 在倍加洁集团连续任职不超6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