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盛智科(6885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国盛智科国盛智科(SH:688558)2025-08-27 09:4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通国盛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 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 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所负有的责任。 - 1 -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