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688757) - 胜科纳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或解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议召开选聘会议[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议召开选聘会议[9] 选聘相关期限 - 聘期1年,可续聘[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并披露原因[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关注拟聘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行政处罚情形[20] - 续聘时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全面评价[14] 选聘方式及要求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10]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等发布含评价要素选聘文件[11] 文件保存与费用披露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25]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5] - 重大资产重组等前后审计服务期限合并计算[25] 信息安全管理 - 选聘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26] - 合同设单独条款明确信息安全责任要求[26] - 提供资料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管控[26] - 事务所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27]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