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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300928) -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SZ:300928)2025-08-27 09:17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3]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8]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8]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减持规定 - 计划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0] - 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违规处理 - 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3][12] - 违规减持,深交所和证监会可采取措施[15] 其他规定 - 深交所可问询,相关人员应配合[13] - 公司可规定更严股份管理并披露[14] - 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锁剩余额度内股份[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