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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603367)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辰欣药业辰欣药业(SH:603367)2025-08-27 09:16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 / 5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2.1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 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2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