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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国网信通国网信通(SH:600131)2025-08-27 09:1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4]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5] 指定报刊及变更备案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报刊[9] - 公司变更指定报纸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备案[9] 信息错误更正与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15] - 重大事项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0] 报告编制与报送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半年度报告编制[14]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上交所和四川证监局报送[17] 重大资产交易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9]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财务变动披露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22]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披露[22]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22] 子公司重大事件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收购等行为信息披露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5] 异常交易与媒体消息处理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可能影响交易时,应了解情况并公开澄清[24] 直通披露规定 - 公司直通披露范围由上交所确定,上交所可调整主体范围[26] - 公司办理直通业务应按规定编制文件,确保内容准确并获授权[27] - 公司提交披露文件后应确认是否披露,出现异常应报告[28] - 直通披露事项出错应及时披露补充或更正公告[29] 信息披露领导与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0]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公司与上交所联络等信息披露工作[31]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报告信息[32]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37] 公开披露指定媒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指定报纸为《上海证券报》等,指定网站为http:/www.sse.com.cn[38] 非交易时段信息披露 -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39] 违规处罚 - 公司各部门等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董事会有权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及经济处罚[41] - 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对责任人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2]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确定 - 公司定期报告由证券管理部会同财务资产部拟定披露时间,报董事长同意后预约[42] 涉密人员责任 - 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前涉密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43] 沟通信息限制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布信息[44] 董事与高管职责 - 公司董事应了解关注公司情况,获取决策资料[4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等信息[44] 股东配合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4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47]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48]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50] 监督与责任承担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受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监督[52]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相关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52]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按法律法规处理,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52] 工作人员失职处理 - 公司工作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受处罚,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53] 处理结果备案 - 公司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53]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