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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60070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三安光电三安光电(SH:600703)2025-08-27 09: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 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 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 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