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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勤科技(688182) -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灿勤科技灿勤科技(SH:688182)2025-08-27 09:16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7] 交易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规定标准,需提供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6] 投资决策 - 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相关标准[8] - 对外投资未达董事会审议批准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批准[8]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决策程序[8] - 股权交易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股权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计算适用标准[8] -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致其不纳入合并报表,视为出售股权资产适用标准[8] 投资实施与处置 - 对外投资项目获批后,获授权部门或人员实施,付款和移交资产后应取得投资证明[14][15]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5种情况,公司可终止或处置对外投资[16] - 公司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时需补充资金[18] - 处置对外投资前需组织有关部门分析、论证[18] - 对外长期投资终止等时要做好资产评估防资产流失[18]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时相同[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20] - 本制度“元”无特指均指人民币元[2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等执行[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3] - 该制度为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相关[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