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2020年7月10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170万股,8月11日上市[5] - 注册资本为170,730,000元,股份总数为170,730,000股,每股面值1元[6][13][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形除外)[21]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瑕疵,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42][4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9]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60]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6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1]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5][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7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6] 审计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07]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8]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4]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28] - 章程修改事项应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37]
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