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股份(605100)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华丰股份华丰股份(SH:605100)2025-08-27 09: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特定股东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低于10%[11] - 特定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不得变更[16]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20]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一股一表决权(类别股除外)[24] - 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7]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8] - 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当选得票数有要求[28][2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0] 会议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26]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2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主持[23] - 股东会结束后需公告并报告[34] - 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35] - 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6] - 召集人会后报送文件,同意后披露决议公告[37]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39] - 规则抵触时应及时修订[39] - 议事规则解释权属董事会[40] - 公告指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41] - 议事规则“以上”“内”含本数,其他不含[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