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688285)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 大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其它规范性文件、本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 事项是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并由公司董 事会秘书负责进行认定。 第四条 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