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68828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第四条 公司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 披露的可靠性。内部审计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必须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必须保证内部 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 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