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68828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有效使用,最大限度 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 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 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