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01105) - 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星岛星岛(HK:01105)2025-08-27 09:06

委员会构成与运作 - 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委员会占大多数,主席由其担任[4] - 处理事务法定人数2名,1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会议通知提前最少3天,议程及文件提前最少1天发出[4] - 会议可亲身、电话或视像举行[4] 委员会权力与职责 - 有权向集团雇员或董事索取资料[8] - 获董事会授权获取独立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8] - 向董事会提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建议[8] - 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待遇[8]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度[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