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688285) - 高铁电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 - 2027年)》[1]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10%[8] 分红条件与比例 - 满足条件时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7] 政策调整与披露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8] - 年度盈利且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预案,应在年报说明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用途[10] - 应在定期报告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0] 重大投资定义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