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2] - 公司拟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3][4] - 公司拟对多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6][7] 公司基本信息 - 2017年9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754,129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2,754,12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公司决策审议事项 - 公司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1] - 公司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21] - 公司审议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事项[2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3]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董事会有决策权[35]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6] 其他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9][4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40]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3]
辰欣药业(603367)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