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象科技(002337)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 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 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组合。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 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 券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