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不少于10年[13] 薪酬计划审批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董事薪酬计划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7] 工作细则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