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门设置与管理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设审计部作为专门工作机构[4]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其合署办公[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涵盖公司经营多业务环节[10] 审计检查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8]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1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审计事项处理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7,18]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 审计部审查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6] 资料保存与管理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1] - 审计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内部审计资料未经同意不得泄露,查阅需按规定办手续[27] 其他规定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4]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如有)[25]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9] - 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应处理[30]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32]
联特科技(30120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