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30088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华业香料华业香料(SZ:300886)2025-08-26 14:17

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50%等条件之一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控股股东义务 - 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4]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列举9种占用方式[6]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等独立,列举多种影响方式[6][13] - 提名董事候选人应遵循规定条件和程序[6]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不得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并保密[10] - 作出的承诺应明确、可执行并严格履行[12] - 保证公司业务、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得同业竞争、共用资源等[14][25] 股东权益保护 - 充分保护其他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确保交易公平[15][27] 股份交易规定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法规,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18] - 转让股权应保证交易公允,不得炒作股价,兼顾各方利益[18][31] - 买卖股份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不得违规操作[18] 控制权转让要求 - 出售股份致控制权变更应兼顾各方利益,转让前需解决相关问题[16][18] - 转让控制权应调查受让人情况,注意协调新老股东过渡[19][20] 规范说明 - 本规范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22] - 本规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