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00210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 离职手续与申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