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00210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6]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且仅达特定两项标准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7] 投资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对项目考察调研,提出建议并发表初审意见[9] - 初审通过后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9] 投资管理 - 公司向被投资企业推荐、派驻人员,监督管理重大事项[10] - 公司财务部门对投资活动全面记录核算,建立明细账簿[12] - 公司年末对投资全面检查,审计监察部门对子公司专项审计[12] 投资处置 - 出现经营期满等5种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4] - 出现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4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4]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需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决策及披露规定[18] - 子公司须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对子公司信息有知情权[19] - 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间交易部分可不按本制度披露和履行程序[2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1] - 本制度解释权与修订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