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347)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6] - 主席由董事会任命,为独立非执行董事[6] - 秘书由公司秘书出任[6] 委员会职责与议事规则 - 职责包括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六项[10] - 法定人数至少两位,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4] 会议相关规定 - 成员可亲自或电子出席,通知提前3天发,其他合理时间发[19] - 成员有权在议程加事项[18] 资源与汇报 - 资源不足可向主席或董事会请求[2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主席会后向董事会汇报[24] 其他规定 - 薪酬决议不同双方在报告阐述理由[27] - 成员可获秘书服务,费用公司负责[25] - 成员应投入时间履职,每年考核[25] - 职权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