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34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任期一致[4] 会议相关 - 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0] - 议事法定人数至少为两位成员,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常规会议通知至少提前3天发出,其他会议在合理时间前发出[19]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向董事会提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建议[7] - 组织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 有权向外部咨询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意见[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主席会后向董事会汇报职责内事项[23] - 若董事会通过未通过的薪酬安排,委员会准备声明[27] - 成员首次委任应获就任须知,后续有培训,费用公司承担[31] - 成员履职应投入时间和关注,定期参与公司事务[32] - 至少每年考核表现、章程及职权范围并提改善建议[24] - 职权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解释和修改权归董事会[25] - 委员会缺资源可请求追加,被拒可向董事会要求[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