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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学(00218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光学中光学(SZ:002189)2025-08-26 13:45

公司设立与股份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49,24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2007年11月14、15日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5000万股[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修订章程是为贯彻法规要求,规范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2]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及变更[4] - 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9]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 - 股东大会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可授权董事会但不得转授权[10] - 董事会负责制订发展战略、预算决算等方案[22]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21]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审议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11]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反馈意见[1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2]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5] 信息披露与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8]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38] 公司运营与制度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39] - 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评价报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