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7月17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1]49号文批准设立,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813673X3[2] 法定代表人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产生与变更由董事会决定,辞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视为同时辞去该职务,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股票相关 -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面额股,每股1元[3]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有比例限制[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未按规定刊登提示性公告,任意连续六个月内出售股份不得达或超公司股份总数的5%[4][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查阅公司材料应遵守法规[6]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特定情形下决议不成立[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8]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8][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控制权等[8][9] - 控股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遵循规定条件和程序,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0]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并披露相关事项[10] 股东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等多项职权,审议特定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事项[11][12]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但不得将法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11] 临时股东大会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作出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12][13][14][15] 股东提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股东或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名[23]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97]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6][2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同时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时不得超过三家[110]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行使多项职权[31] - 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或经股东会审批[32]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不少于三年,负责公司多项事务[32][33]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两名独立董事,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35]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置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有一定权限[37] 监事会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名,公司职工代表1名,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40]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需按时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41][45][46]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48][49]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有相应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合并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公司承继,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189][191][19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有一系列清算程序[52]
联化科技(002250)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