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831689)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决议公告
克莱特克莱特(BJ:831689)2025-08-26 13:41

会议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3] - 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3]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下设18个子议案,各项表决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16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8][9][11][12]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13]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14]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通过相关会议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74]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回避[77]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78] - 《关于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81] - 《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81]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82] 人员聘任 - 拟聘任杨婷婷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12] 可转债发行 - 发行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拟发行数量不超过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六年[22][23][27] - 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18]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偿还本息[29]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转让日起至到期日止[36]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2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37] - 公司有权在特定条件下赎回未转股可转债,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可回售可转债[46][47][49][51] - 转股数量计算公式为Q = V / 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不足一股的余额公司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42][44] - 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与原股票享有同等权益,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53]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已审核通过并注册则延至发行完成日[54] - 采用全价转让方式并实行当日回转,定向发行可转债无限售安排,转股后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55][56] - 特定条件下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62][64] 资金用途 -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扣除费用后用于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6279.72万元,拟用募集资金14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60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69][70] 其他事项 - 同意公司择机开立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三方监管协议[84]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转债发行事宜,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4][86] - 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可转债专项审计机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6] - 编制2023 - 2024年度及2025年1 - 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8] - 拟购买克莱特集团不动产,土地面积11704.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752.72平方米,评估价值1206.56万元,交易价款1200.00万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8][89] - 拟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