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相关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1]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29]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0] 财务与合规相关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中无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亲属和外籍员工[2] -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2] 程序与责任相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公司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符合规定法律意见书[37]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 公司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5]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 - 相关信息填写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