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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亚香股份亚香股份(SZ:301220)2025-08-26 13:3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77.084万元[8] - 2022年6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1220[8] 激励计划情况 -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16]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6人[18]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69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1%[23] - 首次授予553,000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量80.03%,占公司股本总额0.49%[23] - 预留138,000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量19.97%,占公司股本总额0.12%[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308,000股,占授予权益总量44.57%,占公司股本总额0.27%[24] - 其他激励对象获授245,000股,占授予权益总量35.46%,占公司股本总额0.22%[25]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公司标的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23]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20%[23]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8]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8月2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7]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40] - 实行激励计划尚需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不少于10天[4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审核股权激励名单,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1] - 公司需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41] - 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部分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41]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6]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符合实施激励计划的条件[53] -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符合规定[53]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已履行法定程序,尚需继续履行[53] - 激励对象的确认符合规定[54] - 激励计划信息披露符合规定,公司尚需继续履行义务[54]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4]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54]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