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祺股份(300994) - 久祺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11/12 层 电话:0571-89838088 传真:0571-89838099 邮编:310020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致: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久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