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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0020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景兴纸业景兴纸业(SZ:002067)2025-08-26 13: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2][13]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12][13][14]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提案与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4]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0] 投票与表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32] - 股东会由不同主体主持的规定[35][33][3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3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8] 其他规定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50][5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56]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草拟报股东会批准[56]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56]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