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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同兴达同兴达(SZ:002845)2025-08-26 13:08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需从事金融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资格证书[5]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8] - 最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8]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是公司与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10]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6] - 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19] - 任职期间出现规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9]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新聘[22]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载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28] 责任与申诉 - 董事会决议违规致公司损失,秘书不能证明履职应担责[32] - 秘书受处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十五日内申诉[32]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