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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002845) -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同兴达同兴达(SZ:002845)2025-08-26 13:0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9]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14][15]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6][1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20][2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2]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2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股东会有相应主持安排[2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累积投票制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内容[3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37]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38]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决议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1]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2] 章程制定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44] 规则生效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