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9][10][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足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不足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或不足300万元,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为关联方除外)[10][11] - 总额高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1]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信息填报与更新 - 上市后十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网上业务专区填报关联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变化在二个交易日内更新[6]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7][18] 特殊情况处理 - 拟部分或全部放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权或者优先受让权,按实际增资或受让额与放弃部分金额之和履行程序及披露信息[12]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成交价格溢价超100%,应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等[2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6] - 若交易可能导致公司被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或提供担保,应披露情况及解决方案[20]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 - 已执行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3] - 可预计年度总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3] - 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4] 公告要求 - 披露关联交易应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7]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29] 免于处理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表决和披露[30]
宇晶股份(00294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