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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天源武汉天源(SZ:301127)2025-08-26 13: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 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保证董事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