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002841)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公司因违法违规被调查等未满六个月,相关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未满六个月或未缴足罚没款,股份不得转让[10][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1] - 公司可能退市,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相关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1]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离婚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8]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8]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时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20]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会应收回违规董事和高管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23] - 违反制度买卖本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