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30040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上市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委员任职期限与董事一致,期满可连选连任[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2][3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3][14][32] - 正常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提前两天口头通知[3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提意见并监督整改[17][18] - 督导内审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7]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出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7] - 对年度财务报表表决,提交决议和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报告[27] 内审部工作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23] - 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4] 其他 - 公司董事发现财报问题,董事会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8]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9] - 公司据内审部报告等出具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3][34] - 委员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不计其情况下审议决议[36][38]